9月18日,全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在武汉开班。据悉,这也是我省药监、公安、法院、检察院四个部门第二次开展联合培训。培训班邀请了公安部、国家药监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省高法、检察系统以及外省专家学者授课,课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及公安部、国家药监局《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指南》。     2023年以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指示要求,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自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来,全省查办“两品一械”案件11432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271件,其中有4起货值超亿元案件,查办和移送案件在全国系统居于前列,对药品不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今年“3.15”期间,省药监局联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药品领域十大涉刑案件,每起案件货值金额均超过千万元。定期与省公安厅开展联合会商,研究解决基层执法难题,开通绿色通道,协调、指导多起跨域涉刑案件的假药认定、检验检测等工作,推进案件快办快结,推动药品安全共同治理。

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我省向国家药监局上报典型案件20多件,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专刊,4次刊发我省查处大案要案以及建立案件查办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激发稽查执法工作威力。先后出台药品稽查案源线索管理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药品检查与稽查衔接管理规程、投诉举报处理规程等,完善案件查办统一领导、统一系统、统一队伍、统一审核、统一标准“五统一机制”,以制度体系规范案件查办全流程,避免了“有线索不追查”“有案件不查办”“同案件不同判”等问题,保障案件查办靶向更准、标准更清、威力更大、震慑更强。

二是整合资源,汇聚稽查执法工作合力。坚持案件查办全省“一盘棋”,织密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执法办案“一张网”。选出80余名精兵强将组建省局稽查执法“联动队”,打造“省局统筹、属地负责、集中力量、协同查办”的新格局,增强稽查办案整体合力。上线行政执法处罚系统,从案源登记到结案,实现全过程网上流转,提高办案效率;集中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方便执法人员检索参考,确保“类案同判”。 

三是协同作战,提升稽查执法工作效力。加强行刑衔接,实行重大案件协同办理和挂牌督办机制,对危害大的案件和重大违法线索加强督查督办。与省公安、检察、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去年联合出台《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今年在全国系统率先出台《湖北省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工作指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药品检验的效力,增加假药认定情形的案例说明,细化妨害药品管理罪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情形,出具20多份对涉案假劣药品危害性认定意见,为各级公安部门侦查药品违法犯罪提供支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文林在培训开班仪式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技术支持、双向移送工作,探索开展多部门协同作战的联合办案新模式,持续加强办案力度,实行重大案件提级查办、挂牌督办,落实属地管理、同级联动、同级配合要求,持续加强协同治理,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持续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全省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案源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抽样检验、投诉举报以及外地协查等案源渠道作用;加强数据上报,按时间节点完成国家药品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持续推进稽查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交流练兵,以实践促能力提升。

(信息来源: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