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省局召开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国家药监局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报告视频会议精神,总结前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推广经验做法,对全省医美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再强调、再推进。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与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刘辉处长主持。

会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孙家明介绍了可用于医美医疗器械有关产品情况。武汉市市场局、恩施州市场局、潜江市市场局分别从不同侧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肯定了宜昌市场局在国家药监局视频会议之后查办案件的力度和效果。

会议强调,要以国家层面的《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产品名录及检查工作要点》(药监械管函〔2021〕173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医疗器械通知》(药监综械管〔2021〕57号)等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案件查处”这个主题,开展飞行检查和对有关未立案线索的“回头看”。

结合湖北案件查处中的弱项、漏洞、短板,朱与杰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1.讲政治,突出一个“应”字。“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结合省局正在进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医美用械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讲法规,突出一个“合”字。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检查要点》明确的11种生产违法情形、12种经营违法情形、7种使用违法情形及相应法律义务、责任,对比是否合法合规;

3.讲职责,突出一个“查”字。执行《检查要点》,重点检查经营、使用环节。9月2日省局约谈国抽不合格的8个医美器械的生产企业,省局及有关分局要立案查处。要以徐景和局长在全国视频会上讲的“四个没有”,衡量评价监督检查工作,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4.讲联动,突出一个“移”字。医疗机构行医问题,移交卫健部门;广告问题,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网站问题,移交通信部门;走私问题移交海关;“免费整形、真贷假返”,移交金融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

5.讲力度,突出一个“比”字。各地要比医美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数、罚没金额、停产停业情况,省局进行登记、排名、通报和结账考核,将医美器械案件查处、国家药品安全考核、省对市州药品安全考核关联贯通。

省药监局相关处室及武汉分局、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市场局和其他分局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