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5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25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1号通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1号通告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