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以来,黄梅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清流”系列专项行动要求,多措并举,在全县部署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会议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6月12日召开全系统专题部署会议,基层监管所(分局)分管药品安全的副所长和药品监管人员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解读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强调全系统要提高站位,清醒认识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管的重要性,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的检查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培训,落实主体责任。为切实增强药品零售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于6月13日组织全县16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召开药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重点宣讲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药店自觉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从6月中旬开始,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县16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覆盖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检查营业场所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标识是否醒目规范,是否存在处方药开架销售行为;二是检查营业时间内是否有执业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如暂不在岗,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三是检查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是否经执业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四是检查是否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截止7月底,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60多家次,督促整改不规范问题67家次,查办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3起,有力打击了处方药销售违法行为,从药品销售渠道消除了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了药品零售企业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信息来源: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