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工作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今年6月份以来,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联合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提升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水平,检查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结合“清流”系列专项检查行动,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切实强化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全力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二是聚焦风险隐患排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关于联合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每一个医疗机构对照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同时迅速组建督查专班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随机抽查乡镇卫生院。对发现问题进行面对面反馈,并现场指导整改方法和措施,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实行立行立改,对需要后期完善整改的问题限定整改时限实行限期整改,确保风险防控及时到位。

三是聚焦重点品种检查。针对疫苗、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儿童用药、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紧盯非法渠道购进、过期药械、冷链药品储运温度控制等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深挖细查,彻查彻办,形成震慑。

此次联合督查,共检查13家医疗机构,督促整改风险隐患15处,立案查处1家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药品监管机制,通过跨部门协作,合力推动药品安全监管提质增效。

(信息来源: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