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大如天”,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黄冈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三起非法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黄冈市检察院代表国家以某药房及其分店涉嫌非法销售有毒、有害药品为案由依法向黄冈中院提起公益诉讼。

(图为黄冈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相关监管执法人员全程旁听案件审理)

开庭前,黄冈市检察院与检察机关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召开庭前会议,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焦点作了预案。庭审中,经过举证、质证,三被告均认可黄冈市检察院起诉的事实。在法官的主持下,黄冈市检察院与被告当庭达成调解,三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承诺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向广大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并当庭按销售金额履行了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三起案件均为开设在偏远农村地区的药店销售有毒、有害药品,对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暴露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力度薄弱的问题,黄冈中院拟于近日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共同织密防护网,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黄冈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