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咸宁市在市人民广场举行仪式启动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咸宁行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恩旺、副市长李丽、市政协副主席孙新淼出席活动。

今年的“3·15”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咸宁行活动的主题是“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活动旨在凝聚各方共识,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用药意识,引导生产者、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活动中,咸宁市消委会成员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代表发出诚信生产经营倡议。活动为获得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022年度湖北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单位、咸宁市优秀消费维权单位和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颁奖。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药品科普知识宣传,进行健康义诊和回收过期药品等活动。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药监局咸宁分局作为承办单位参加活动。

信息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