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范和严厉打击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武汉分局按照省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湖北省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咪达唑仑、右佐匹克隆、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氯硝西泮、地西泮、地佐辛、唑吡坦等药品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渠道、药品流向以及购买方资质审核、药品批发企业向个体诊所、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等情况。采取企业自查与分局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省局武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