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涉药单位和药品批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GSP及有关规定开展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十堰市局做好“三到位”,稳步推进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批发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一、“自查到位”确保重点问题全覆盖。一是做好动员宣传,把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向列入集中整治重点涉及单位包括药店117家,诊所10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下发自查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整治方案中的10项零售药店整治重点、3项诊所整治重点、11项药品批发企业整治重点开展自查并上交自查整改报告,并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二是开展报告审核,确保“整治”内容自查到位。截至8月14日,各单位均按时上交自查整改报告,上报率100%,十堰市局对上交的自查整改报告逐一进行审核。从审核情况来看,全部单位均按要求对整治重点做了详细的自查和描述,还按照药品经营、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了延伸自查。
二、“检查到位”消除问题排查整治盲点。一是开展全覆盖检查。以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主,集中监管力量,监管范围延伸至购销上下游渠道以及其他合规性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涉及的222家单位开展全覆盖的检查;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从被检查单位中随机抽取30家药店、30家诊所,对照抽查事项进行随机检查,将检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三是开展暗访检查。专门组织人员对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处方药和未按规定开展药品储存条件温湿度管理等行为进行暗访。截至目前,共计暗访18家次。
三、“通报到位”确保政企联动互动。一是实时发布检查通报。前期已建立微信公众号和药品流通企业QQ群。对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现场检查的同时,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实时发布于各个交流群,督促相关单位对照自查、及时整改,起到检查一家警示一片的效果;二是定期发布交流信息。对双随机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媒体、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不断扩大结果应用范围,与卫计、医保等部门行成合力,提升违规违法成本,进一步加深企业对GSP理念的理解,增强企业主动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意识。专项以来,已发布各类信息通报36条。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