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新增5家医疗机构为市级哨点医院,截至目前,全市哨点医院达到6家,其中1家省级哨点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5家市级哨点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十堰市妇幼保健院、 丹江口市第一医院、竹山县人民医院)。
一是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化妆品不良反应市级监测哨点医院的通知》,明确了认定程序及要求,准确定位明职责,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主力军的地位,要求负责发现、收集、分析、上报在本哨点就诊或咨询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患者的病例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是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十堰市局每年组织哨点医院进行培训交流活动,收集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现场参观+经验介绍+交流互动的方式,提升我市整体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水平,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安全。
三是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督导。定期联合卫计委,对各哨点医院不良反应报告的上报数量、质量以及不良反应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履职不到位、不及时上报等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取消其哨点资格,确保更好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