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汉区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创新发展。2014年以来,共查办各类食品药品案件698件,罚没689.65万元,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衔接。强化能力建设,牢固树立“人人会监管、人人能办案”的理念,科学制定稽查培训计划,连续五年组织开展年度全员集中培训,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稽查办案能力。健全稽查科、执法队、监督所稽查联动机制,有效形成大稽查工作格局,在查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过程中,科、队、所紧密合作,上下联动,成效显著。完善稽查考评体系,对稽查科、执法队、监督所等有针对性的分别制定考评细则并细化到个人,将稽查办案实绩作为干部任用提拔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衔接。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线索,严格追根溯源。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所单笔罚没最大的案件—武汉某公司销售掺假掺杂干海参案,入选湖北省局十大典型案例。此外,还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王某某非法经营药品案、某火锅店使用回收油制售火锅案等大案要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数起学校食堂经营过期食品、某药品批发企业涉嫌为无证个人经营药品提供购销票据等案件。做好舆情处置,面对食药舆情,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如媒体曝光医疗美容乱象问题后,查处多起美容医疗机构、口腔诊所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格监督抽检后处理,实现监检结合,促使区属13家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按要求配备冷藏设备,查办七空间餐厅经营非法添加瘦肉精的牛肉案、同济堂六渡桥药店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等大案要案。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衔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完善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实现两法衔接平台案件录入率100%,确保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与检察院充分沟通,有效提升案件证据质量,提高案件接受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多次联合街道、城管对高家台、金家墩、三眼桥等区域无证小餐饮、小作坊进行整治;多次配合区卫计委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取缔两非等专项整治,依法查办余某无证经营两非药品等案件。
信息来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