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流动厨师登记和持健康证上岗制度。要求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流动厨师必须持有合格健康证,并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方可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二是开展现场监督指导。对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料采购及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清洗和消毒情况、食品加工情况、厨师体检培训情况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排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积极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是加强知识宣传培训。针对乡村厨师普遍文化水平低、流动性大、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食品安全培训等情况。安排执法人员分赴10个乡镇,与乡镇政府一起对流动厨师、村协管员开展主题为如何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的食品安全培训。全市设置多个食品安全宣传栏,宣传普及农村集体聚餐食材的选择、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四是制定印发《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实施方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考核乡镇政府工作内容之一,使农村聚餐监管工作规范化,明确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信息来源: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