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十堰市局“四措并举”,在食品生产环节全力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做好生产警示。组织全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共267人集中培训,宣贯政策标准,解析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使用营销手段。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发布郑重承诺。动员全市256家食品、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迅速自查自纠,对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核准产品标识标签,并向社会发布“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质量保安全,坚决杜绝欺诈和虚假宣传”承诺并签订承诺书。

三是强化监督职能,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对全市食品生产行业特点和易出现虚假标注的产品类别的分析,明确以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全面铺开现场检查工作,截止2018年2月份共出动检查人员479人次,现场检查相关企业157家,发现标注不规范企业4家并在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未发现对所生产的产品虚假、夸大宣传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四是落实规范引导,持续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约谈、黑名单、信用等级评定等手段,约束指导企业加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法律标准学习,自觉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