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至23日,国家药监局召开2023年全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议,省药监局在会上作了题为《加强社会药房准入管理,强化药品供应链末端监管》的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省内社会药房经营活动准入管理和监管标准,促进湖北省药品零售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创新监管理念,优化顶层设计,明确了社会药房的社会功能,药师职责和监管要求。二是坚持科学监管,规范准入方式。通过《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准入事项同步办理及药店空间布局要求。三是发挥标准指引,寓准入于监管,规范了社会药房及零售连锁总部许可检查标准。
(信息来源:药品经营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