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湖北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履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局在5月14日正式承接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新职能后,研究制定了全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八个方面:一是积极推动全省系统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湖北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已完成划转的,移交监管档案、案件及案件线索等事项和资料。二是积极做好与相关方面工作衔接,摸清底数,建立《湖北省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基本数据库》。明确事权划分,切实履行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三是按照《2018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针对不合格结果,依法开展核查处置,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查食盐生产经营者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飞行检查,及时处置事故隐患。五是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以工业盐冒充食盐、非加碘食盐冒充加碘食盐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六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配合起草湖北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湖北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配套制度。七是举办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适应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全省食盐产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食品稽查局(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