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食药监法〔2016〕154号)要求,我局对汤阴县古贤镇卫生院等11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了双随机飞行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器械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督促使用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现将11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有关检查情况、处理情况(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汤阴县古贤镇卫生院等11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双随机飞行检查处理情况
2019年4月19日
汤阴县古贤镇卫生院等11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双随机飞行检查处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发现问题 | 处理情况 |
1 | 汤阴县古贤镇卫生院 | 5项 | 问题已整改。 |
2 | 高新区大定龙村卫生室(安阳) | 4项 | 问题已整改。 |
3 | 许昌口腔医院东城区口腔门诊部 | 7项 | 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问题已整改。 |
4 |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 7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问题已整改。 |
5 | 柘城县中医院(北院) | 7项 | 1.责令立即改正。 2.问题已整改。 |
6 | 驿城区香山办卫生院 | 9项 | 1.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 3.给予罚款2万元整。 4.问题已整改。 |
7 | 郭合西医内科私立诊所(驻马店) | 4项 | 1.责令立即改正。 2.问题已整改。 |
8 | 巩义市人民医院 | 9项 | 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问题已整改。 |
9 | 巩义市中医院 | 7项 | 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问题已整改。 |
10 | 长垣秋子生殖健康医院 | 5项 | 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2.问题已整改。 |
11 |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区医院 | 5项 | 1.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 3.给予罚款2万元整。 4.问题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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