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各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0〕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8日
附件: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_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各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0〕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8日
附件: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_强制性行业标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