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2025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5〕4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先进性,现就GB 23719—2009 《眼科光学和仪器 光学助视器》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复审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GB 23719—2009

眼科光学和仪器 光学助视器

2009年5月6日

2010年3月1日

二、要求

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请于2025年10月18日前微信扫码填写标准复审调研问卷。

三、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

联系人:夏忠诚0571-86002820

邮 箱:sactc103sc1@mdst.org.cn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