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24年第25号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依法注销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企业信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企业信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24年第25号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依法注销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企业信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