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139号

深圳市英之健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见附表)存在不在原址生产、无法联系的情况,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注销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附表

通告企业名单

1、深圳市英之健科技有限公司

2、深圳市全脑科技有限公司

3、深圳市维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深圳市乃达实业有限公司

5、深圳市愈佳科技有限公司

6、上赫股份有限公司

7、深圳市爱德康科技有限公司

8、深圳市世瓴科技有限公司

9、智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深圳市顺昌德电子有限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