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天津市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监管办,市药检院、市器械检验中心、市药化审查中心、市器械审查中心、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25〕53号)要求,就开展天津市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9月1日—7日。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在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
2025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药品安全 监管为民”。
三、宣传重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再出发的一年。今年的“宣传周”将重点围绕天津市药监局成立以来,尤其是“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集中展现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管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的工作举措,增强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深入开展“两品一械”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两品一械”安全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药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按照《2025年天津市“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见附件1),牵头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各领域“宣传周”特色活动,确保重点活动落地见效。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等积极参与活动。各监管办、市药检院、市器械检验中心、市药化审查中心、市器械审查中心、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主动融入相关领域的宣传活动中,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筹备和宣传活动。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本辖区2025年宣传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在配合开展全市宣传活动以外,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活动,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增强活动实效。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使用统一的“宣传周”宣传资料,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要以服务大局为首要,9月3日前开展宣传活动优先采取线上宣传形式,避免聚集性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宣传内容审核和舆情处置工作。
(四)总结经验做法。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重点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活动结束后将工作信息及时报送综合处。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形成工作总结,并填写《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情况统计表》,于9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通过OA反馈综合处。
联系人:综合处 杨晓亮 联系电话:83550553
赵旭阳 联系电话:13516161635
药品监管处 于广德 联系电话:15522280880
器械监管处 张天一 联系电话:13072202279
化妆品监管处 陈 凯 联系电话:15522540825
附件:1.天津市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2.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情况统计表
2025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