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2-16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对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2012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求计划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附件),请各企业认真核对公告内容及数量。如有错漏,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书面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反馈。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药品生产企业可凭受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及2011年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表原件到窗口领取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表。

联系电话:028-86913062      028-86917838(Fax)

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  610017

附件:第一批备案表(四川杨天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德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康福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成都蓉药集团四川长威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梓橦宫药业有限公司、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省尚善堂制药有限公司)

第二批备案表(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森科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