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2-16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1年10月份部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核查的函》(食药监稽广转[2011] 111号)要求,我局已对发布标示有“四川同兴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的违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查处。现将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
二、暂停受理“四川同兴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广告申请;
三、请“四川同兴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于
特此公告。
附件:发布违法广告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