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宁市在省药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基层属地共抓,部门协作共管,不断健全完善药品安全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执法办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全市共查办药品安全违法案件378件,出具涉刑药品认定函12份,移送司法部门案件10件,案件总数和涉刑移送案件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健全完善执法体制。如期完成市、区两级综合执法改革,由市局综合执法支队统一承担市本级和咸安区范围内药品安全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办、协调等工作。推进“科队合一”“所队联动”协同监管执法新模式,在执法事权和管辖事权调整的基础上,按条块结合、条主块副的原则,建立条块办案机制。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先后出台了《咸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同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通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运行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消费者投诉举报、监管与综合执法联动等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干部夜学暨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理论培训+现场实操”的模式,组织执法人员利用夜晚时间进行监管领域专业知识培训学习,白天上班时间下沉一线进行现场实操,有效提升药品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实现机构改革后执法支队人员业务的“化学融合”。开展“青蓝结对、导师帮带”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带模式,由各执法大队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担任结对帮带导师,以新转隶人员为主要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因人而异的灵活结对帮带方式,指导和帮助结对帮带对象迅速提升药品监管履职能力。

四是协调联动同向发力。着眼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大监管格局,与咸宁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咸宁市全力打击食药环烟假医疗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方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开展会商研判,相互通报行刑衔接工作情况,有效解决药品监管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加强对各县市区执法办案的指导督办,强化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案产品送检、检测、认定等工作,积极为有关违法案件提供遵循,为精准打击涉药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信息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