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乡镇及农村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期,巴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部分乡镇,组织对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首次培训在茶店子镇卫生院开展。辖区各卫生室、诊所参加培训,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围绕医疗机构在药械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特殊药品管理、冷链药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及经营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培训会上特别强调各药械使用单位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加大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的关注力度,经常性自查本单位药械使用环节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积极筑牢药械质量安全使用屏障。
另外,培训还对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填报方法、要点、注意事项等进行说明,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
(信息来源: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