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药品监管暨风险会商工作座谈会及《关于印发提升药店药学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购药获得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药店药学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切实提升群众购药获得感,咸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局咸宁分局积极开展了药店药学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一是积极部署明重点。市市场监管局与省药监局咸宁分局联合制定了《咸宁市提升药店药学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购药获得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围绕药品处方调剂、用药指导、不良反应监测、健康宣教等药学服务内容,指导约束零售药店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行业自律,杜绝虚假宣传,防范恶意导购。

二是深入动员造声势。组织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和零售药店开展培训,传达学习工作要求和具体内容,对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法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养。积极发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零售连锁药店的药学服务工作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目前已对全市7家零售连锁总部和487家零售药店开展了培训。

三是多方联动全范围。加强与省药监局咸宁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力争做到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统一步调、一个标准开展药学服务提升工作。结合夏季高温药品安全检查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推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

四是行业引导促规范。联合行业协会出台了《咸宁市药品零售企业服务公约》,从药店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监督等四个方面对药店药学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倡导全市药店统一遵守。充分发挥各级行业协会沟通、监督、自律、协调等功能作用,引导全市药店规范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信息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