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行为,樊城区市场监管局以“清流”系列专项检查行动为抓手,“三步走”加强辖区零售药店处方药规范销售监管。

一、靶向督查,紧盯关键环节。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紧盯药品销售中各类易发、多发问题,围绕关键环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登记记录是否保存完善、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截至目前,该局已对7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根源整治,规范经营行为。以保障药品安全为目标,要求企业建立严格的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制度,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执业药师是否按规定在职在岗,是否按规定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是否提供用药指导服务,是否告知患者用药风险和注意事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把非药品作为药品向公众进行宣传推广,坚决杜绝诱导消费、不合理消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药品市场氛围。

三、力求实效,营造宣传氛围。双管齐下,多方宣传。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药品监管政策向经营者仔细宣贯讲解,要求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发放宣传材料、LED屏展示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等药品知识和药品监管有关法规政策,提高公众对药品管理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

(信息来源: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