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药品网络市场环境,汉阳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省、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汉阳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一、宣传培训结合引导自查
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辖区内药店及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进行全面自查,并组织辖区内零售连锁药店与单体药店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线上交叉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立查立改立报。同时,召开2024年度汉阳区药品零售企业质量安全培训会、《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线上专题培训会,对药品网络销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细致解读,现场解答企业困惑、提出具体要求,并督促辖区内572家零售药店签订《2024年度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切实推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
二、线上调查结合线下检查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一方面,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情况线上排查,充分利用湖北省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武汉市市场监管综合一体化平台,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做到“以网管网、以快治快”;另一方面,严格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聚焦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履行备案义务、是否销售假药劣药及禁售药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规定对网络销售药品进行信息展示、是否建立进销存系统并录入计算机系统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对发现的问题深入追查、一查到底。
三、严格执法结合约谈教育
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个别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经营场所设置在写字楼内,仅从事药品线上经营活动,其经营场所规模及条件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不相适应,经营场所内设施设备不足,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团购群线上销售药品时,未按要求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开具销售凭证。针对这一类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进行现场普法宣传教育及行政约谈,当事人均充分认识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其中,6家企业由非社会门面搬迁至社会门面,由仅线上经营变为线上线下同时经营;2家企业主动申请停业整改;5家企业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截至目前,汉阳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85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件,完成整改企业2家,进行行政约谈2次,立案调查3件,案件处罚金额1.5万元,报送典型案例4件。
下一步,汉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力度,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积极构建药品网络销售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信息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