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群众科学、安全、环保地处置家庭过期药品,防止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回收渠道,有效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消除对环境、公众健康等带来的安全隐患,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了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安全回收活动。

依据合理布局、方便投放的原则,选定了34家经营规范的零售药店作为长期回收过期药品的固定门店,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按照统一回收标识、统一回收记录、统一专箱存放,统一定点销毁的原则开展废弃药品回收,回收后的药品将由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定期组织监管人员检查各回收单位废弃药品回收工作,确保废弃药品不外流,回收工作形成闭环。

鄂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我们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防、严管、严控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风险,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用药意识,积极参与废弃药品回收活动,消除身边的安全用药隐患。”

下一步,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信息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