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松滋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五一”节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辖区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安全。

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检查。一是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进行扫码核查。二是检查是否销售过期失效药品;药品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药品进货方资质是否齐全、药品存储是否规范、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销售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中药饮片监管。检查中药饮片在采购、验收、存储、销售等环节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重点查看中药饮片的外包装是否完整,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批号、药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等信息;中药饮片斗内环境是否整洁无异物,养护和装斗清斗等记录是否详尽。
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开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进“清流”系列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信息来源: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