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抓好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咸宁市局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和暗访督查,全力确保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安全。
一方面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在《香城都市报》整版刊印新颁布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办法》关键条款内容进行解读,普及《办法》知晓率。在全市春季培训班上,组织全市基层监管人员,医疗机构和药店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基层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准确、深刻把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进一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暗访督查。结合春节及“两会”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监管骨干人员组成暗访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共检查医院9家,诊所13家,发现风险隐患问题17个,立案2起,督导各县市区对发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信息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