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事权分配,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层级管理,推动监管职责再分配,进一步明确各监管所与机关股室药械化监管职责边界。批发零售企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规模医疗机构以及乡镇医院、个体诊所等重要监管对象的监管责任由局药械化股承担;社区医疗服务站、村卫生室、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等基层环节监管下沉至各监管所。以此实现监管力量针对性部署,降低监管“缺位”可能,实现全链条、全覆盖监管。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集中优势资源,完善人员配比。从基层监管所选取两名专业对口、监管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充实至药械化股,组建“药械化监管专班”,集中精力处理各类复杂性、专业性的监管问题,多点发力、股所联动、一体推进,全局药械化领域执法力度、专业素质显著提升。
三、优化工作计划,提升监管效果。规划与执行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分解监管年度任务,明确责任清单,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具体到措施、落实到人头、量化到节点,形成层层抓、月月抓的尽责链条;同时,严格落实月底销号制度。所有监管任务必须按计划逐一完成并核查无误后方可销号,有力保障了监管工作的有序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培训方式,提升法规水平。针对药械化行业法律法规更新快、执行要求高的特点,定期举办药械化专题培训,确保监管人员能够紧跟政策步伐,熟练运用最新法律法规;创新采用案例分析教学法,结合2023年执法办案竞赛真实案例制作教学讲义,通过对实际案例剖析解读,以案说法、以案代训,让监管人员在实战中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信息来源: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