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药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国、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总结2023年全市系统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全面剖析当前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王用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2024年全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2023年药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对2023年各县市区药品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点评,对全市药品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积极服务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单位要紧紧围绕2023年度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科学谋划2024年度执法稽查亮点工作,要精准把握新时期执法稽查工作新形势、新定位、新要求,紧盯重点任务,采取有力举措,着力推进案件查办,努力提高执法稽查工作高线,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推动咸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2024年全市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以更严密的举措强监管、控风险,全方位、全过程从严治理,做到日常监管不放松、专项整治不手软、能力提升不动摇,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和能力,持续加强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一是以归口统筹为抓手,推动药品安全工作;二是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三是以风险防范为根本,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四是以标准建设为标杆,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五是以高效服务为目标,促进医药产业发展。为我市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咸宁篇章作出药品监管新贡献。

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药品监管股室负责人、药品大队(中队)长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