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新《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根据鄂药监[2023]135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两节两会”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1月11日下午,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药品经营环节安全工作会议,全区各药品连锁企业质量负责人、单体零售药店负责人及一线药品监管干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对《办法》中新措施、新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会上,张湾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东风对药品零售企业安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药品经营单位要加强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药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药品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企业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店内从业人员的药学服务能力提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各门店要健全规章制度、台账记录,配齐配全药品储存设施设备,完善药品追溯体系,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含麻黄碱及其复方制剂等。三是各单位要及时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药品及其他安全隐患。

下一步,张湾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信息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