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与普法相结合。一是举办一次培训。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11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开展化妆品基础知识和“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培训会。向经营者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款,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讲解化妆品基础知识和“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二是推广一个APP。积极宣传推广“化妆品监管”APP,手把手指导化妆品经营者正确使用。要求购进化妆品必须首先通过该APP查验,严防假冒和不合格化妆品流入合法渠道,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全区112家化妆品经营者和使用单位人手下载一个“化妆品监管”APP,均能灵活应用。三是发放一份“告知书”。区分化妆品专卖店、母婴用品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酒店宾馆等不同市场主体行业特点,量身定制3种不同的《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告知书》,上门入户发放500余份,大力宣传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告知各经营主体应该履行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自查与检查相结合。针对辖区内化妆品批发、零售、使用实体店,以及线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等基本业态形式,分门别类建立化妆品经营主体和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求各类化妆品经营者对照上级通知文件明确的检查重点,排查本单位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题”等套证行为,避免“一号多用”化妆品进入店内流通。组织全区化妆品经营户开展集中自查,共有102家化妆品经营者完成自查,查出并清理下架问题产品316个。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化妆品经营者和使用单位128家,抽查产品238个,对2家化妆品标签存在瑕疵的经营者责令整改并开展了约谈,对1家未规范经营的化妆品经营者立案查处。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检查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是否在经营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资料相一致的化妆品标签信息。一是聚焦重点环节靶向发力。对经营品种单一、持续合法经营、安全风险较低的化妆品经营者,适当减少监管频次;对母婴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投诉举报多、产品抽样不合格、曾受到行政处罚等高风险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在产品合法性、标签合规性、广告真实性等方面加强监管。二是紧盯重点产品精准发力。以祛斑、美白、面膜类、彩妆类、烫染类化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检查进货查验、进货渠道等相关情况;以儿童化妆品为重点品类,加强儿童用护肤类、儿童彩妆类化妆品监督检查,加大对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识的宣传,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