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咸宁市局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保供稳价和质量安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一、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检查滋补类中药材(饮片)是否有发霉变质的、是否有虫蛀的,采购中药材(饮片)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有购进发票或清单;二是检查特殊药品购进储存及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三是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指导合理用药;四是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五是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坚决取缔以义诊、咨询、展示会名义销售药品的行为;七是加强对血液制品、终止妊娠药品和疫苗等药品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出现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发生。
二、突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实时监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对风险性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药品品种,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做好药品安全应急准备,坚决防范和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强对节日期间药品安全工作的报道,让群众了解和掌握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及投诉举报途径,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将宣传融入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边检查,边宣传,检查与宣传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四、突出节日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双节”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2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582家次。现场指导整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34家,下达责令整改26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起,未发现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行为。
(信息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