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咸宁市召开2022年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和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总结我市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入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用药安全,为咸宁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鹰汇报了咸宁市药品安全工作情况:2022年度,咸宁市药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药品协同监管加强领导,着力强化药品安全执法办案,大力服务药品产业发展,有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连续多年未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医药产业发展不断壮大。同时,我市在药品安全侵权打假、智慧化监管、不良反应监测、案件查办、服务产业发展等工作中获得表彰。全市共查办药品类违法案件356件(其中药品案件267件、医疗器械案件60件、化妆品案件29件),共立案药品刑事案件21起,较往年有大幅突破。

咸宁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是要践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全市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要切实担起各自工作职责,通过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尚德守法、诚信经营,严防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营造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二是要坚持严字当头,打击整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成果,集中查办大案要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防疫物资监督,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确保药品质效。要建立健全行刑协作机制、研究破解难题、形成工作合力,打好“组合拳”,有效发挥行业自律、舆论监督、投诉举报的作用,把监督网络延伸至社会公众。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衔接,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确保交出集中打击整治工作“高分答卷”。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健全信息报送、联合办案、检查检验、应急处置等工作衔接机制,完善权责清晰、协作高效、衔接顺畅的协同机制,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要落实党政同责,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医药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会议审议了《咸宁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审议稿)和《咸宁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任务分工》(审议稿),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15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信息来源:咸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