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零售药店“四类”药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近日,省局鄂州分局和鄂州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协同监管优势,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暗访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单体药店和加盟药店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是否组织疫情防控培训;是否严格执行人员管控措施,做到入店必扫码、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四类”药品必登记;是否存在向健康码“绿码”以外人员销售“四类”药品等情况。联合检查组累计暗访药店15家,下达整改5家次,责令自行停业整顿1家次。此外,鄂州分局还将药店存在的问题通报至上游零售连锁总部和药品批发企业,督促其加强药店管理,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此次联合检查达到了预期效果,对辖区内企业起到震慑作用,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督导药店企业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

(信息来源:鄂州分局鄂州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