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疫情防控药店“哨点”作用,潜江市场监管局将疫情防控工作目标再提升、措施再细化,要求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五有”“四必”,竭尽全力筑牢药店防疫安全线。
一、制定管控政策“五有”“四必”。
汇总省市指挥部药店疫情防控政策,制定下发全市药店“五有”“四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药店防控五有:“一有”有《应急预案》、有明确的防控责任人。“二有”有“四类”管控药品标识和专区。“三有”有必要的防护物品和隔离区。“四有”有对员工开展宣传教育。“五有”有对员工开展健康监测。
销售药品“四必”:“一必”进店顾客须戴好口罩,扫“双码”(行程码、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保持“一米”间距,不聚集。“二必”药店不向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扫码异常人员销售药品。“三必”购买管控药品的顾客应至药店设置的“隔离区”购药,须扫描“药店登记小程序二维码”注册身份信息后方能购买。“四必”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二、培训+约谈+实地指导,落实药店主体责任和监管所监管责任。
全面开展培训。组织全市6家连锁总部质量负责人、城区以及乡镇大型单体药店负责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药店疫情防控“应知必知”、药品零售监测预警系统培训会,现场指导疫情哨点监测实名登记系统,解决操作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自运行以来,该系统已采集数8万余条实名购药数据,数据实时上传省级疫情防控指挥系统,为疫情预警触发机制提供有效的信息数据支撑。药品科下沉各区镇街道分片区开展药店疫情防控“五有”“四必”实操培训。
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全市6家连锁企业负责人,通报前期暗访药店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好药店疫情防控“五有”“四必”,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药店采取责令整改、约谈直至暂停营业等措施,确保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压实监管责任。市局多次召开监管所所长和执法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会,明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安排机关21名党员下沉药店数量较多、任务较重园林、泰丰城区协助开展网格化排查,分片责任到人,排查不留死角。
三、明察暗访严格执法停业整改。
在全面开展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2022年1月5日至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带队对潜江市园林城区、广华、周矶农场、后湖街道、杨市等地的药品零售店疫情防控情况进行“顾客体验式”暗访督察,对药店存在的问题下发《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督察情况通报》。截至目前,共对疫情防控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15家药店责令关门整改,开展培训,直至全员知晓并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作流程。
四、加强舆论宣传,保障“哨点”作用有效发挥
向全市344家药品零售企业发放、张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药店疫情防控措施流程图”并签订《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切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通过市指挥部向全体市民推送短信提示,提醒购买“感冒止咳、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须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并扫描“疫情哨点监测二维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等相关信息。利用药店门店显示屏和音响设备向社会公众宣传疫情防控政策,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信息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