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哨点,为督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药械经营符合法定要求,近期,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督导组对全市15个区开展集中督导检查。8月10日,武汉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成学带领第六督导组前往新洲区,检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及药械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听取了新洲区局疫情防控及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新洲区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五个方面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从机构建设、人员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二是要处理好发展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之间的关系、行政许可与监督执法之间的关系。三是要加强监督执法,强化案件查办,提升办案数量。四是要加强疫情防控,将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药品监管领域新的工作内容。五是要实现科学监管,充分整合监管资源,以专项检查为工作抓手,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益丰大药房新洲大道分店、高济心连心大药房新洲东街市场店、湖北御本堂东街大药房,检查了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三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情况、药品储存情况、查看了药店购销记录。督导组强调,要加强对药店销售处方药、网上售药情况的检查,最大限度保障药械经营质量安全。
此次督导检查行动共抽调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2名工作人员,组成6个督导组,对全市15个区进行包干督导。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购买感冒、止咳、退热药品登记和上报执行情况,对进店人员“口罩必戴、健康码必扫、体温必查、身份必问”落实情况、为顾客提供消杀物品情况,依法依规经营药械情况、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收集上报工作情况等,督导检查将持续至10月16日。
在本次督导中,检查人员将加强对药店防疫和药械质量安全的宣传引导,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保障药械经营质量安全。
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书面移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相关执法程序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