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中药专项整治,鄂州分局采取四项措施抓落实。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针对辖区内中药企业特点,结合每家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围绕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使用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投料、不按照注册工艺生产、不按照炮制规范炮制、严重违反GMP(GSP)等重点,对辖区内企业从严检查。

三是严防问题“返潮”。不定期对企业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在后期管理工作中产生了类似的问题,严防重大问题出现“返潮”现象。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和省局下发的中药专项整治要求,要求企业自查在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分局提交年度报告和自查自纠报告。

一年多以来,鄂州分局督促中药企业提交年度报告和自查报告共计30份,检查企业4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7起,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信息来源:鄂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