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在即,为落实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发生,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双随机”、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增强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工作力度。
同时,联合市教育局就加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秋季开学前,对本校校园内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食堂、超市、小卖部、小吃店、糕点房等)进行一次全面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校内经营资格。将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饮水安全、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规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活动,学习贯彻新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科学、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要在规定时限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此外,武汉市食药安办发布通知,要求各区在学校开学后,对6月份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巩固提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水平督查重要内容。
信息来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