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从全市系统随机抽取12名检查员,对郧阳区、郧西县、丹江口市、武当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共65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检查评分。突出薄弱环节、高风险产品和结果运用,向所在地监管部门移交违法线索31条,检查结果主动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是着力构筑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责。结合“办良心企业”活动,开展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全市一千余家药械经营单位进行评定,共评定出失信企业9家,严重失信企业1家,除采取收回证书、吊销许可证外,联合人社局依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停止与非守信药店签订社保打卡协议,更加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加强管理,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全力实行风险分级监管,提升药械监管效能。将全市1100家药械经营企业划分为4个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加大高风险、较高风险企业监督检查频次,整合现有检查力量,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确保药品流通环节隐患抓早、抓小、抓落实。对26家药品批发企业实施全覆盖GSP跟踪检查,针对共性问题查找根源、建章立制,个性问题监督整改、依法处理。
四是巧力顺应政策引导方向,服务产业发展升级。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执行“两票制”,服务医改大局,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推进“两票制”工作,保障医疗机构平价用药正常供应。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水平,引导企业培育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优势。近年来,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从3家发展到9家,连锁门店从68家发展到556家,连锁率由2013年的10%增加到了65.5%,遍布全市县、乡、镇、自然村,在方便公众安全用药的同时,极大推动了药品流通行业发展。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