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设和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改善职工就餐条件,提高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和职工满意度,今年,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总工会在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食堂规范化建设暨“示范职工食堂”创建活动,拟在全市创建 100 家市级“示范职工食堂”,评选出20 家“最佳职工食堂”。

“示范职工食堂”创建以制度建设、饭菜标准、硬件设施、卫生管理、其他及一票否决共六大类计 26 小项为评定标准,根据《评定标准》,考核评定为 90 分(含)以上的职工食堂将被列为武汉市“示范职工食堂”候选对象,职工满意率达不到 50%的食堂,将实行一票否决。对初评分低于 65 分的单位职工食堂,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各区、各系统工会将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武汉市职工人数 100 人以上、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分级为 B 级以上的单位职工食堂(企业食堂、事业单位食堂、政府机关食堂、社会团体食堂)均可参加创建活动。

信息来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