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昌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宜昌分局联合召开建立药械化监管“五个联合”工作机制专题会议。

一是建立联合会商制度。定期联合召开风险会商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药品安全风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对需要延伸检查的和可以联合开展检查的,可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全生命周期的执法检查。

三是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在案件查办中,可进行专案会商,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四是建立联合宣传制度。联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普法宣传,联合申报、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五是建立联合服务制度。联合组建店小二服务团,积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许可检查、GMP 及 GSP 符合性检查、产品注册核查及抽样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五个联合”工作机制立足我市药械化监管实际,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监管协同效能、堵塞监管漏洞的有效办法,是实现药械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的有效手段,是落实好药械化安全监管工作的必要措施。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与省局宜昌分局要配合协同,确保“五个联合”落实落地。

(信息来源:省局宜昌分局、宜昌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