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鄂职转办发〔2023〕2号,下称“新版服务事项”)要求,做好药监系统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近日,省局行政审批处组织开展了新版服务事项的集中编制工作。

在新版服务事项中,全省药监系统共有6类92个办理事项,相较现行目录有35个新增事项。省级事项由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编制,市、县级事项由抽组的武汉、荆州、荆门、孝感、咸宁、天门、十堰、鄂州、随州等地审批骨干集中进行编制。通过此次编制,将制定好各个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力争做到省、市、县三级相同事项要素同标化、颗粒化,助力实现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省局行政审批处将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为契机,以建设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调整办事指南,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