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咸宁分局召开2023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2022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解读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全市16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和4家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生产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咸宁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局、省局2023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全市药品生产监管现状、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和矛盾问题,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为疫情防控稳产保供所作的贡献予以感谢和肯定。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疫情防控、监管效能、风险隐患、重点问题、廉洁自律”,突出重点抓好“服务大局、日常监管、风险排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强化药品生产风险管理,完善风险排查和处置工作机制,重点对中药饮片、委托生产持有人、促产保供应急审批药品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生,用实际行动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助推咸宁市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期间,邀请了省局审评中心专家开展了药品生产变更管理和中药质量控制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着力压实药品生产监管的两个责任。

信息来源:咸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