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全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药品、中药注册管理和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2023年药品监管工作部署,省局制定了《2023年全省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了2023年全省药品经营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局提出的完善“六大机制”,提升“六大能力”工作要求,全力服务保障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持续筑牢药品流通安全底线,不断完善药品流通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经营监管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要点》强调全省各级药品经营监管部门要做好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新冠病毒治疗药物流通环节质量监管、持续深化流通领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加强疫苗储配使用环节和网络销售药品监管、不断完善药品流通监管体系、推进社会药房监管和药学服务能力评估试点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11个方面重点工作。

信息来源:药品经营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