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近日省局党组印发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二章四十七条,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条件资格、定岗、岗位竞聘、转岗、两类岗位聘用、破格晋级、聘用管理、考核管理等九个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办法》明确了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聘用和竞聘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程序、方式等内容,同时明确了破格晋级的程序和有关要求,对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办法》是省局首次出台的对直属事业单位全方位管理的制度,对事业单位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对建立健全省局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人事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