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药品稽查队伍建设,提升药品执法人员能力水平,11月4日,省药品监管局就“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药监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举办了专题讲座。省局相关处室、各分局、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及基层监管所近300名药品稽查执法人员参加了线上培训。

培训邀请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曹辉主讲。曹辉检察官从“两高”司法解释制定背景、新旧法律修改比对、企业合规检察改革等方面以分析讲解“假药劣药的认定”“妨害药品管理罪的适用”等相关司法解释为切入点,聚焦执法办案难点、困惑,并结合药品执法实践中对“回流药”的处理、对“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认定、对主观故意的认定等具体操作层面进行深入讲解,内容丰富、专业性强,为基层办案提供了理论指导。

省局通报了全省药品案件查办情况,传达学习了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并对有关内容进行解读,指出了当前稽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参训人员对“两法衔接”案件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使全省系统药品监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提升。

接下来,省局将进一步强化全省药品稽查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全省药品稽查轮训、药品稽查知识竞赛等形式,打造一支“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专业化药品稽查执法队伍,为我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稽查执法处)